企业在职技能提升补贴

一、申领条件:

同时符合下列条件,市级和本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:

(一)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,属于企业职工;

(二)依法参加失业保险,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(含视同缴费年限)及以上;

(三)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(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);

(四)发证日期为2021年的证书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,发证日期为2020年证书请于证书核发12个月之内申请。

 

二、申报资料:

(一)个人申报

1.《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》;

2.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.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(如保障卡为农村信用社,需另外提供银行卡复印件);

4.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第一页和第二页的复印件;

5.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(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://zscx.osta.org.cn/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查询http://202.61.89.173/)。

(二)企业申报

1.《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》;

2.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.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(如保障卡为农村信用社,需另外提供银行卡复印件);

4.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第一页和第二页的复印件;

5.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(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http://zscx.osta.org.cn/或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查询http://202.61.89.173/)。

6.《委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》

 

三、补贴标准:

初级(五级):补贴标准为 1000 元;

中级(四级):补贴标准为 1500 元;

高级(三级):补贴标准为 2000 元。